欧洲签证指模多久?
欧洲申根签证的生物特征式居留许可规定,在取得赴申根国的首次入境签证或在申根国的首次合法定居时,获得一个有效的以生物特征为技术依据的居留许可。此规定于2011年12月5日正式生效,对在此日期之后签发的所有长期签证和/或生物特征式居留许可有效。
长期签证和/或定居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皆为1(一)年,签证持有者可以在其有效期内多次出入申根国区域。在该生物特征式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,持有者进出申根国区域将不再需要申请签证。
此规定适用于在申根国停留超过9(九)个月或者在申根国需要学习、工作、团聚和/或安家落户的申请人。持有以下非移民类签证的申请者也可考虑发放长期签证:交流目的、人道主义理由、家庭团聚、健康原因、临时工作(只有在取得工作合同的情况下)、文化/体育目的或者访问目的。
在个别情况下,首次申请可能仅被签发不超过1(一)年的普通签发的短期多次入境申根签证,即不带持证人的生物特征信息。
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会签发这类的短期申根签证:为了遵守申根公约的条款,包括但不限于保护公共政策、公共安全以及/或者公共健康的条款时;为了保护申根国利益和/或第三国利益时;为了按照条款给予特殊关照(比如为了给无父母陪伴的未成年人提供特殊关照)。所签发的多次入境时间长短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。
在颁发了短期多次入境申根签证的情况下,持证人在首次入境申根国之后,需在1(一)个月内亲自递交长期签证和/或生物特征式居留许可的申请,在特殊情况下,这个申请也可在该国以外的地方递交。
申请时,申请人需提供指纹和其他必要文件,由主管部门决定。申请人随后将会获得生物特征式居留许可,该许可有效期根据申根国法律决定。